历史沿革
中国自唐朝以来的封建王朝在沿海一些重要的口岸设有市舶司、市舶提举司一类的机构,管理监督前来朝贡和贸易的市舶、商舶事宜,这是中国海关的雏形。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开放海禁后,便在澳门、漳州、宁波和云台山分设粤、闽、浙、江四海关,这是中国监督对外贸易机构以海关为名的开始。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和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中国海关逐渐被外国控制,丧失独立性,形成独特的外国人管理中国海关的外籍税务司制度。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收回海关主权。1949年10月25日,成立海关总署,归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直接领导,并统一领导全国海关机构和业务。
体制任务
根据2000年7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的体制为垂直领导。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形成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三级管理体制。海关执法的依据和基本任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1998年7月海关缉私体制进行改革,海关内设立缉私警察,实行海关与公安双重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的体制。2003年,海关实行关衔制度,设海关总监到关务员5等13级。
云南海关
云南省内海关产生于近代,清光绪十五年(1889)设立的蒙自海关是
昆明海关的前身。民国三十一年(1942)改称昆明关。1950年3月,昆明关被军事接管,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海关的领导。1980年2月,国务院对海关进行体制改革,昆明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机构,直属海关总署领导,全称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因此,设于昆明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海关行使海关职能的范围是云南省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