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用于防治血管内栓塞、血栓形成,预防中风或其他血栓性疾病。
肝素
通过结合赖氨酸残基使抗凝血酶Ⅲ变构,灭活凝血酶。因肝素口服不能吸收,只能静脉给药或皮下注射给药。根据分子量大小分为普通肝素和低分子肝素,临床上主要用于抗凝血和抗血栓治疗,如外科预防血栓形成、妊娠期抗凝治疗、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高凝期以及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的抗凝处理等。
注意事项
用药期间注意检测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使其维持在1.5~2.5倍,或进行抗因子Xa试验(heptest),使其较正常延长4~5倍。
不良反应
过量易引起自发性出血,一旦发生,立即停用肝素,应用鱼精蛋白中和肝素。另外,部分病患者应用肝素尤其是普通肝素5~7天后,可能出现血小板减少,可无出血症状,严重者可伴血栓形成。长期应用普通肝素可致骨质疏松,产生自发性骨折。肝素也可引起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肝、肾功能不全,有出血情况、消化性溃疡、严重高血压患者、孕妇禁用。
香豆素类
含有4-羟基香豆素基本结构的物质。口服参与体内代谢才发挥抗凝作用,故称口服抗凝药。常用的有双香豆素、华法林和醋硝香豆素等。主要通过在肝脏内抑制维生素K由环氧化物向氢醌型转化,从而阻止维生素K反复利用,影响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的羧化作用,使这些因子停留在无凝血活性的前体阶段,对已形成的上述因子无抑制作用,所以其作用开始较慢,一般需8~12小时后才发挥作用,但作用持续时间较长,适用于需较长时间抗凝者如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和心肌梗死等,也用于风湿性心脏病、髋关节固定术、人工置换心脏瓣膜等手术后防止静脉血栓发生。禁忌同肝素一起使用。用药期间要注意检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使其控制在2~3,过量易导致出血,可用维生素K对抗,必要时输新鲜血浆或全血。另外,要注意药物相互作用:①食物中维生素K缺乏或应用广谱抗生素抑制肠道细菌合成维生素K,因体内维生素K含量降低,可使本类药物作用增强。②阿司匹林等血小板抑制剂可与本类药物发生协同作用。③水合氯醛、羟基保泰松、甲苯磺丁脲、奎尼丁等可因置换血浆蛋白,水杨酸盐、丙咪嗪、甲硝唑、西咪替丁等因抑制肝药酶均使本类药物作用加强。④巴比妥类、苯妥英钠因诱导肝药酶,口服避孕药因增加凝血作用可使本类药物作用减弱。
其他
如Xa因子抑制剂:利伐沙班;生理性抗凝因子:抗凝血酶Ⅲ;凝血酶活性抑制剂:阿加曲班及凝血酶天然特异抑制剂水蛭素等。(详细内容见
凝血因子拮抗剂)。